俄羅斯陸運出口的運輸程序
一、編報車皮計劃。各外貿公司及工貿企業每月向外運公司編報隔月車皮計劃,注明去向,并據此進行催證、備貨。
二、辦理托運。各外貿公司及工貿企業在收到俄羅斯陸運開來的信用證并經審核無誤后,便可辦理托運,即按信用證或合同內有關裝運條款,以及貨物名稱、件數、裝運日期,填寫《托運單》并提供有關單證,送交外運公司,作為訂車皮的依據。
三、落實裝運車皮。外運公司在收到《托運單》后,根據配載原則、貨物性質、貨運數量、到站等情況,結合車皮計劃,與火車站聯系,并由火車站據以向上級鐵路分局申請車皮。
四、提貨、裝車。外運公司根據裝期,代各外貿公司往發貨倉庫提取貨物并運至車站貨場,車站憑貨運單據將貨裝車。
五、收取提單。貨物裝車完畢,由車站司磅員簽發貨運單,載明收到貨物的詳細情況。有條件就地封關的,可由海關監管加封,辦妥轉關手續。外運公司則憑運單簽發承運貨物收據,即陸運提單。
六、發出裝車通知。貨物裝車后,外貿公司或工貿企業即可向買方發出《裝車通知》,以便買方準備付款、贖單,辦理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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